死.亡.学.生.父.母.发.出.的.信,一个字------惨
———跪请政府和公安帮我女儿申冤
4月5日,女儿李娜冤死湖南省汩罗市高家坊第一职业中学。双手被绳子捆绑,背部、腹部、手臂有明显伤痕,脖子俩侧有大片瘀血块。奇啊 脸上的斑一吃就掉
明显他杀嫌疑,可恨的校方却反复说是自杀。而汨罗市警方不去保护现场,查明真相,却一再阻挠家属保护尸体,查看第一现场。却将校方恶意破坏第一现场的行为视而不见,甚至帮助校方,私自将尸体送至火葬场,欲毁尸灭迹。
我是湖南省汩罗市橫柏镇的村民王玉林。4月6日早上10:00多钟,学校打电通知我说女儿病了,要我们到医院去看看。到了学校,校方突然说我女儿自杀了,把我们直接拉到火葬场,赶到火葬场时已经有很多警察和警车等在那里。我问女儿在哪,他们说在冰库里,我想把女儿从冰库里拉出来见最后一面,这时很多警察同时冲过来,不准我们打开冰库。我对警察大声吼叫:“难道我没有权力见我的女儿吗?谁?谁?谁有这样的权力,给我站出来。”警察看我才慢慢退后。
当我见到女儿时,她双眼睁得特别大,躺在冰冷的冰库里,我肝肠寸断,昏死当场......
女儿啦,你才18岁,正值豆蔻年华,就撒手人寰,离妈妈而去,你让妈妈以后怎么过呀......女儿啦......女儿......
高家坊第一职业中学的校领导对我解释说,李娜是4月5日晚上八九点钟左右,死于学校寝室的床上的,死因是割腕自杀,但另一个人又说是喝药自杀的。
我爬起来仔细查看了女儿的尸体,只见她双手被绳子捆住,手腕上有一道伤口,但未伤及经脉,脖子两侧有大片瘀血块,手臂、背部和腹部也有大片瘀痕。尊重的高家坊第一职业中学的领导、汩罗市的警察同志们,睁大你们的双眼,摸着你们的良心,这个特征是自杀的表现吗?有自己把自己的双手绑起来,然后自己掐死自己的吗?如果死的是你们的女儿,你们还会不会一口咬定这是属于自杀?
女儿绝不是自杀!!!
尸体是最好的铁证,不能火化。当我们要求将女儿带走时,在场民警上前阻止,不让我们动尸体,说要马上火化。经过在场乡亲的争抢,才把女儿带出火葬场,送到汩罗殡仪馆把尸体冻起来,然后24小时保护,防止被抢。
这个属于非正常死亡,谁也无法否认。在这种情况下,汩罗市警方的职责是不是应该保护现场、妥善处置尸体、询问有关人员、进行现场勘查,待解剖鉴定后出具鉴定结论,并根据调查情况向死者家属出具“死亡调查结论书”。但贵警方似乎忘记了自己的职责,既没有保护现场(4月6日我们查看死亡现场时,寝室既没有民警,也没有贴封条,所有人员随意进出),也没有妥善处置尸体。相反,他们协同校方,准备火化尸体,消毁证据。在没有法医鉴定的情况下,随意的编造自杀的理由。他们履行得最好的职责就是,阻止我们查明真象,防止闹事。
本人和乡亲们不是警察,也没读过几天书,但通过这两天的调查,都可以发现以下疑点。难道作为有专业知识、有高等文化的教师和警察,还看不出来吗?
如果看出来了,他们为什么一口咬定是自杀的呢?
校方和警方的目的是什么?他们的行为是渎职,还是包庇?或者更严重一点讲,知法犯法?
下面,我把大家共同罗列的疑点写下来,各位领导和朋友们,看一看,这些到底是事实,还是我们在污蔑:
疑点一:尸体的伤痕是铁的证据。女儿的背上、肚子上、手上、脖子上都有淤血,双手被绳子捆绑。自杀的人不可能将自己搞得这么痛苦,将身体搞得遍体鳞伤,更不可能将自己的双手捆绑,然后割腕或自己掐死自己。4月6日,我们在校方的带领下查看了寝室(没有一个警察陪同)。校方的领导说是割腕自杀,现场地上或床上应该有大量血迹,但都没有,女儿的床单不见了,被褥上有两滴血,就算被带走的床单上有血,但床单不是塑料布,血是可以渗到被子或被褥上的,从女儿手上的伤口分析,根本不是割腕自杀的特征,这个民警或法医一看便知,大家也可以在网上查看相关图片。我们怀疑是死后凶手故事制造的假象。
疑点二:校方的另一个领导说是喝药自杀,尸体的肤色一看便知。但在做尸检之前,我们查看了校方所指的第一现象,女儿的寝室很干净,现场明显被打扫过,床上只有一床被子和一床被褥,女儿的床单、手机、电脑都不见了。是谁去打扫的?如果说是喝药死的,药瓶在哪?为什么有人要故意破坏第一现场?
疑点三:校方一会说女儿是割腕自杀,一会说女儿是喝药自杀,说法不一,这本身就是疑点。再则,校方不是警方,在没有尸检的提前下,他有资格下定论吗?校方为什么一定就编造自杀的谎言呢?
疑点四:女儿属非正常死亡,死在学校。只要心里没鬼的人,第一个反映就是报警,通知家长,保护现场,收集证据,洗脱他们的嫌疑,推脱校方的责任。学校的领导是受过高等教育的,懂理懂法,这点应该知道吧。但校方既没有保护现场,也没有通知家长,而是擅自破坏现场,甚至把尸体送到殡仪馆,准备火化、毁尸灭迹。
疑点五:床单、手机、电脑到哪去了?校方和警方到现在没有给我们交待。我女儿聪明漂亮,从不惹事,上学期考试成绩全校第4名。她没钱、没谈男朋友,更不可能有仇家,情杀,财杀、仇杀都可以排除,即便是有可能,校方也不可能如此兴师动众的破坏现场,火化尸体,而是为主动协助我们破案,减轻责任。我们怀疑,女儿如果不是自杀,最大的可能就是被奸杀。床单可以提供线索,但床单哪去了?
疑点六:当我们要求查看学校监控时,刚开始说可以,然后马上又说监控被雷打坏了,看不成。当我们要求进监控室检查时,民警马上上进阻拦,我们人少,搞不过他们,最终没看成。
疑点七:在校门口,我们碰到一个女儿的同学,她告诉我们,晚上六点多钟她还和我女儿在一起,她让李娜和她一起出去玩,女儿说想睡觉,就去洗澡,然后这位同学就一个人出去了。等她8点多钟回寝室的时候去看李娜,就没有反应了。女儿即然洗澡睡了觉,衣服不可能穿得这么整齐,是谁给她穿上衣服的?
疑点八:校方称当时报了警,但警方为什么不保护现场,查明死因。而是花大量警力来阻止我们看望女儿,协同校方火化尸体,阻止我们进入学校查看现场和监控呢?做为警察的职责到底是什么?警方和校方难道有什么关系吗?
只有法医鉴定后才有资格下死亡性质定义。现在,校方和警方凭什么下的定义?
他们私毁第一现场的目的是什么?校方和警方到底有什么联系?警方不履职不作为不说,为什么一再帮助校方阻止我们调查真相?
我的亲属和村里的乡亲们都来了,每天饿着肚子和我们一起跑。很感激他们,有了他们的支持,我们更有信心。
我和我的丈夫在此血誓:我们不会无理取闹,但我们也会胆小怕事;我们会一级一级反映,地方无作为,我们就进北京。我们相信,好官多贪官少,习总书记连“大老虎”都敢打,还会放过县城的一个小小的凶手吗?我们会不惜一切代价,查明真相,为我女儿申冤血恨,绝不放弃,哪怕是付出生命!
跪请政府、公安厅的领导,走好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”,帮我查明真相,抓住凶手,为我女儿申冤报仇。
各位朋友,如果您看了我女儿的冤情之后,认为我分析得有道理,愿意伸出您的手帮助我,请您帮我转.发一下,我携同我的家人在此叩拜了!!!
联系电话:王玉林15673054786湖南省汩罗市橫柏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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